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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榆林五人冒充查气人员的词条

作者:hacker 日期:2022-07-15 分类: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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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工人冒充燃气公司人员私改管道,4人获刑,为何不能私自改燃气管道?

近日,某男子在明确知道自己没有任何燃气管道施工资质的情况下,私自雇佣工人冒充燃气公司人员改动管道,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涉案人员也依获刑。这是因为燃气管道与电路、水管不一样,如果私自更改燃气管道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并且也有可能不利于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排查。

一、私自改燃气管道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私自改燃气管道是一种非常不安全的行为,因为燃气管道对于气密性要求比较严格,需要由经过培训和相关资质的人员来进行改装,这样才能保证燃气管道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如果私自进行改装,很容易在改装过程中造成燃气管路漏气、燃气管道破裂、燃气管道距离相关危险源过近等安全隐患。而且燃气具有可燃性,在一定条件还容易发生爆炸,会给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损害。可以说,燃气管道如果不经过专业人员的改造,住户居住在里面其实是非常危险的。

二、私自改燃气管道有可能不利于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排查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燃气公司每年都要派人对使用燃气的住户进行检查,以便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在一般情况下,燃气管道在安装过程中,都会将管道的走向以及各种必要设施放在比较显眼或者是供检查人员方便检查得到的位置。但若是私自改燃气管道,很可能不会去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例如将燃气阀门包起来等,这会让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可能很难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住户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总的来说,私自改燃气管道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即便要改,也要请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士来改,不然很容易会造成安全隐患。

4人冒充天然气公司员工“扫村”,64名村民被骗2万余元,他们犯罪了吗?

身穿“工作服”,胸前挂着“工作证”,他们走村入户,自称是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推销燃气泄漏报警器……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擦亮眼睛。不久前,四川安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团伙4人冒充天然气公司员工,骗取村民安装“报警器”,在多个县16个乡镇骗了64人2.4万余元,其中绝大部分被骗的是老年人。

每户人家损失的财产金额虽然不高,但社会波及面广、社会危害性大。根据被骗时间和地点综合分析,民警推断出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扫村式”诈骗(实地走访,以村为单位,一个一个村随机挑选被诈骗对象),而且正在作案的可能性很大。通过实地走访群众、追踪骗子逃跑的路线等多种方式,民警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并通过精密部署,在资中县一举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追回受害人被骗资金3万余元。

据悉,此次举行涉案财物集中返还仪式,是向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展示实现“平安安岳”工作目标的决心和信心,营造对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浓厚社会氛围,强力震慑犯罪,让违法分子闻风丧胆。在以后的工作中,安岳公安将继续将侵财案件作为侦破打击的主攻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作为消费者的买家,可以要求销售者给予3倍金额的赔偿。

冒充燃气公司人员私改管道,4人获刑,他们的行为有多恶劣?

这样的行为是特别的恶劣,完全不把自己和榆林五人冒充查气人员他人的生命看得很贵重。居然还冒充燃气公司的人员私自更改管道,明知没有燃气管道施工资格的情况下,还去冒充公司人员,雇用一些工人改动那些管道。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审判,榆林五人冒充查气人员他们所有人也被判刑。更给这些管道和更改那些电管,水管是不一样的,因为私自的更改这种管道,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而且很不利于以后发生事故进行排查。

私自更改这些管道,是非常不安全的,因为燃气管道就必须要很严格的密封,必须要有专门培训的人员来进行更改,这样才能确保在以后的使用,保证自己的安全,如果私自的进行更改,如果在更改的时候发生了泄漏,那就会引起很严重的安全隐患,因为燃气都具有可燃性,在更改时特别特别容易产生爆炸。如果是不专业的人进行了更改,那么使用的人就可能会发生危险,而且也不利于后期的安全排查。因为每年燃气公司都会派人进行挨家挨户的检查,以确保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随意更改燃气管道的话,对住户和对自己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情。因为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行为,即使要更改这些管道,也需要让专业的人员来更改,不然真的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燃气管道不能私自进行更改,因为根据国家的燃气相关法律法规,用户不得私自更改燃气管道。如果发了什么事故的话,责任将由用户一个人承担。特别从安全的角度来考虑,如果需要更改,就必须要天然气公司的人员来进行更改,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即使想要更改,可以拨打天然气公司的热线进行预约,然后工作人员来查看怎样才能符合安全的进行更改,私自更改的话会获刑,而且还会进行罚款。

三至五人冒充网警被抓会判多少年

5人冒充网警获刑的一般会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冒充网络警察,要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今天接到一个冒充公安电话,有谁接过?

今天再次接到假冒公安局人员的电话!“区号+110”

他们的行骗手段:核实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然后告之你的身份被盗用,办理了某银行卡参与了洗黑钱,涉及刑事案件,需要你到外地配合调查,他们抓准我们不会去,然后会说那外地机关会来电侦察问什么你如实交代!

(第一次直接问是某某某吗?骗子介绍完自己,说我在周边地区涉案,需要带我过去调查,问我家住哪?我说:“你们那么厉害知道我电话、名字、身份证,那地址自己查完过来抓我吧!”)

(第二次确认身份,然后某地有张法院传票,说某年某月在外省某地办了某卡,某犯罪人员被逮捕,供出洗黑钱的卡是我1万元卖给他的,要我配合调查!

我说:“我没去过,身份证从没外借,直接叫警察到银行调监控就知道不是我了,我绝对不去!”)

(第三次,本人很忙直接说打错电话!)

(第四次,说什么好这个骗子记性可能不太好,而且声音也不变一下,我就把电话丢一边,偶尔答下“哦、知道、恩”,然后挂了!)

今天第五次,骗子记性真不好,居然冒充两地警察也不变个声!无语啊!

过几分钟所谓外地公安会用固话打过来“区号+电话”,还是上面那个程序合适身份,介绍案情(骗子话费真多,反正都是用骗来的钱付确实也不心疼),然后要你打“区号+114”证实他的电话属于公安机关!

(今天无聊很想知道骗子是怎么行骗的,一边接电话,一边把固话来电抄下来叫同事报了警!

咳~怎么骗子这么厉害能骗走那么多人的辛苦钱呢?)

周旋了几次,发现不打114核实出他是所谓的正规机关,不报出查询名称他就不进行下面的骗局!

于是我用电信送的话费打了114,查到“某地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我想到这里,114应该有责任了吧!骗子行骗也不是一两天了,这类问题肯定很多人反馈,有人查询此类电话应该有警示义务吧!114把好这个关,就不会有那么多无辜的人被骗了!)

接着骗子觉得你真的上勾了,会叫你先到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要你保证手机电源充足,必须将手机接上充电器,而且还要关掉电脑,说是方便他们侦察手机是否被植入木马程序和监听程序,怕其他通讯设施干扰仪器(搞得自己相当专业,不过我听的时候好想笑!手机接电源就可以侦察,我忍住),还会要你此事不能跟任何人提起,包括你的至亲哦!说要是被不法分子知道了会消除一切对我们有利的证据!(到这里:我们何得何能“不法分子”居然要在我们手机里安这些东东,好象是美国的FBI了吧!有这么厉害还需要从我们下手吗?)

还说要进行电话录制笔录,中间有其他人声音要重新录,有人来需要提醒他关掉录音!反正需要一个安静不被任何人打扰的环境(好行骗)!

开始录音会重新问你姓名,还有如何拼写。。。(到这里我实在没有耐性和好奇知道他们接下来要做什么了!同时也要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我终止好奇心!)

对方要我回答时只答“是或不是、0或1”,必须按他说的答!

我故意不按要求答,故意回答说“知道”,他开始急了!

我没耐性了,想接下来无非就是报名下账号配合他们调查是否参与洗黑钱,然后打钱过去他们还我们清白后再还我们!

太无聊了!好吧!就来揭穿骗子吧!先给骗子提写疑问“怎么知道我电话啊!怎么打来几次电话声音都一样啊!”骗子慌了,声音越来越大,(心理学角度当一个人紧张或谎言被揭穿时会故意提高嗓门!),我揭穿骗子,他开始威胁我(但在次之前他每次的电话我都拖延时间开了录音系统,同时我都关掉了网络),为了他不再打电话来骚扰我,我直接告之所有通话都录音了,骗子没有再说话,立马挂了电话!

真搞不懂这些人有手有脚的怎么不去做些正事!

当他们的亲人、后人、友人也遇到骗子,到时他们是什么心情呢?喊爹骂娘——骂的不是自己吗?

低级的骗术当遇到心虚或者自我保护意识低落的人就变得高级了!

记性不好的骗子当遇到警觉性不高的人也就变得高明了!

我们从没有到公安局登记过我们的姓名和手机号,公安局怎么可能知道,公安局要是需要保管公民这么多信息,需要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啊!(真这么厉害还有那么多非法份子在逃?)

所有银行都有监控系统,一查便知!

公安机关只有收集到一定证据证明我们参与才会找我们!而且需要相关文件!不是简单的电话通知!

报警是对自己最好的一种自我保护,同时也可能减少他人被骗的几率!

手机通电源是侦察不到东西的,切记不要联网,下载东西,对方叫你按什么按件都不要按!

要举报冒充中国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诈骗单位工作人员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随即向社会公开,亮明了纪检机关的权限和工作流程。这意味着《工作规则》不仅是纪检机关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施工流程图”,也是加强自身建设、接受党内外监督的“廉洁承诺书”。您是否看懂了《工作规则》?纪检机关是怎么处置问题线索又如何查处腐败分子的?按照《工作规则》纪检机关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必须做?纪检机关又将如何加强自我监督?围绕这些问题,让小编以一模拟案例为例,与您一起走进《工作规则》寻找答案吧。“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对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立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立国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请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日前某市纪委发布的一则通报。同时,市纪委还给予该局副局长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该局公室原主任赵某(已退休)作出深刻检查。据了解,这起违纪案件的查处,源于该局工作人员小王的一封举报信。从小王举报到最后发出通报,市纪委需要做哪些工作?又分为哪些环节?让我们从信访举报这一源头开始,逐一进行梳理。第一环节:线索处置今年年初,市纪委信访室接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立国等人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信中反映问题非常具体,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具有很强的可查性。按照《工作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信访室对举报信件进行分类摘要,附带原件移送给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理。案管室依据《工作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提出分意见并报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程序移送给联系市城管局的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从这一节点起,对张立国等人的举报就进入了具体线索处置环节。二室在对问题线索进行编号登记、建立相关管理台账后,即召开由室领导、问题线索管理员及相关同志参加的会议,结合掌握的市城管局其他情况,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经集体研究并报市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决定对张立国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对信访件中反映的市城管局副局长李某和公室原主任赵某的情况,考虑到均属于一般性问题,在报市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决定对两人进行谈话函询。看到这里,有些读者可能会有疑问——这封举报信一会儿叫信访举报,一会儿叫问题线索,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所谓信访举报,主要指对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应由纪检机关受理的申诉,以及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而问题线索既包括信访举报件,还包括从巡视巡察、立案审查、日常监督等渠道获取的违纪问题线索。相较而言,对信访举报件主要强调“受理”二字,由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判断是否属于管辖范围之内;问题线索则更加强调“集中管理”,从不同渠道发现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王岐山同志曾多次指出,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讲的就是这个道理。透过《工作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可以看出,信访举报件由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问题线索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不仅信访举报件在分类摘要后要移送给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纪委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也要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转。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资料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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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5 23:25:58]  回复

    常不安全的行为,因为燃气管道对于气密性要求比较严格,需要由经过培训和相关资质的人员来进行改装,这样才能保证燃气管道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如果私自进行改装,很容易在改装过程中造成燃气管路漏气、燃气管道破裂、燃气管道距离相关危险源过近等安全隐患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5 21:50:48]  回复

    住户居住在里面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二、私自改燃气管道有可能不利于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排查此外,根据相关规定,燃气公司每年都要派人对使用燃气的住户进行检查,以便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在一般情况下,燃气管道在安装过程中,都会将管道的走向以及各种必要设施放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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