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 日期:2022-07-15 分类:网络安全
去交警大队可以查看监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查看,同时事故双方涉及人也都可以查看交警监控录像。查看交通事故监控录像是事故当事人取证的方法之一,当事人有权利要求调看监控录像。
首先当事人应当撰写查看交警监控录像的申请,提交给公安机关相关的工作人员,要求立案及调看交警监控录像,公安机关人员应当保障当事人查看的权利。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的处理做进一步规范。
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或经审核属于不清晰或不完整的,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
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清晰完整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记分。
通俗地说,就是监控交通违法没拍到驾驶人的,由车主本人或管理人处理,不予记分,但仅限非重点车辆。客(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监控违法记录,仍按原规定执行。
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四十二条:
交通警察查处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按下列程序执行:
(一)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
(二)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
(三)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
(四)检查机动车驾驶证,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检查机动车行驶证,对类型、颜色、号牌进行核对。
检查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查询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机动车驾驶人记分情况;
(五)指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六)听取机动车驾驶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给予口头警告、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违法处理通知书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去交警队或者当地派出所无法调取监控车管所什么人可以查车的监控,只能申请警方调取车管所什么人可以查车的监控,作为普通公民无权调取监控。只有警察在处理交通事故或违法刑事案件时,才可以调取。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可以调取发生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以便进行调查取证。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车管所什么人可以查车的监控他方无责任。
去交警大队可以查看监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当事人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查看,同时事故双方涉及人也都可以查看交警监控录像。查看交通事故监控录像是事故当事人取证的方法之一,当事人有权利要求调看监控录像。
首先当事人应当撰写查看交警监控录像的申请,提交给公安机关相关的工作人员,要求立案及调看交警监控录像,公安机关人员应当保障当事人查看的权利。
扩展资料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时,严禁下列行为:
1、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2、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4、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5、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
6、故意为难违法行为人;
7、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
8、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车管所看监控的是属于编制内的吗?车管所属于国家机关,因为车管所是公安部门交警队下属的车辆管理部门,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为人民警察或辅警。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办理机动车登记。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核发校车标牌。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机动车登记信息数据库规范和信息代码标准建立计算机登记数据库。按照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标准,将登记信息和经办人信息录入计算机登记系统,打印相关证、表。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查验机动车。按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标准确定机动车的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按照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印章标准使用印章。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四条 办理注册登记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岗审查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以下简称进口凭证);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并粘贴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录入机动车信息。与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与《公告》数据比对。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
(二)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制作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三)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参考资料来源:廊坊车管所——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管所
除了车主以外。别人是不可以到车管所查车主的处罚监控画面的。这也就是为了保护车主的信息。所以说,只有车主本人拿着身份证才能够查询自己的违章记录。
只有自己可以查,或者交通相关部门可以查,并且要在已知车牌号,并且行驶轨迹有摄像头。还有就是可以通过GPS定位。
不过GPS不具备在网络上、或现实中查询他人或自己的车辆行驶轨迹的功能。
自己车辆的行驶轨迹,只有自己曾经记录过、并上传到网络上了,才可以查询得到。如果没有记录过、也没有上传过,那就根本不存在查询到自己车辆轨迹的可能性,或者说,尽管自己曾经走出过一条轨迹,但这样的轨迹(事件)太多太多了,已经成为历史并且湮灭。
只有一种情况下有可能查询得到自己的行车轨迹,那就是自己行车时曾经被他人记录过自己的行车轨迹。
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6 01:21:25] 回复
行:(一)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二)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三)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四)检查机动车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5 22:35:34] 回复
中查询他人或自己的车辆行驶轨迹的功能。自己车辆的行驶轨迹,只有自己曾经记录过、并上传到网络上了,才可以查询得到。如果没有记录过、也没有上传过,那就根本不存在查询到自己车辆轨迹的可能性,或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