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 日期:2022-07-14 分类:黑客技术
不可以,这个是个很严肃的事情,一般没有人敢代笔。
姓名变更 、更正 1、18周岁(不含18周岁)以下公民提出申请需提供如下手续: (1)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居(村)委会证明; (3)学籍档案及学校证明; (4)户口簿复印件; (5)父母离婚涉及子女姓名变更附法院判决书或父母双方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或公证书); 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其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 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的姓名变更。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10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未成年人要在其申请书上写明“同意更名”的意见并签属原姓名;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子女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提出书面申请。 2、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公民提出申请需提供如下手续:(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在校生由学校出具证明以及学籍档案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户口姓名与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不符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档案复印件(需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无职业人员由社区居民委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3)市局人口卡查卡复印件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4)父母离婚涉及子女姓名变更附法院判决书; (5)户口簿复印件。
公民姓名的更改是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姓名更改我们这边只需要县公安局审批就可以了,不需要到市局的,只要片警和户籍所长和派出所所长签字的话,那就是已经认可了你的申请,因为片警和户籍民警是负责调查的,调查情况属实才会给你上报的,恭喜你,你更改姓名的事情已经成功了.
成年人可以改名字。《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成年人是_更改姓名的程序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可以,你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填一张申请改名的表格就可以了,不过老实说改名有点不太方便,很多证件也要相应改变
首先告诉你是可以更改的,你的户口在哪里就到哪里的户籍部门去改,具体的步骤是这样的: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22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6: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不用担心的,因为新户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栏的,你以前使用过的名字上面有记载的,你更名期间的一切资料户籍部门是要存档保管的,放心好了,不会给以后带来任何麻烦的,)
祝您开心!!!
名字可以改的,我是拿着自己的档案到当地派出所改的,因为我的身份证和户口不一样,只要有熟悉的人,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找人给你开一个证明,到上级户政大厅就可以改的!最难的部分就是找人开证明,只要你开了证明就什么都好弄了!
如果有正当理由属于变更姓名的范围内,可以进行改名字,也比较好改名字。
一、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二、变更姓名的现实情况:
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审批很严格,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如果你没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也需要变更,很麻烦。
三、变更姓名的具体程序:
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户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批准,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局长批准,最后回派出所改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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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评论于 [2022-07-15 02:34:50] 回复
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未成年人要在其申请书上写明“同意更名”的意见并签属原姓名;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子女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提出书面申请。 2、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