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 日期:2022-07-14 分类:黑客接单
其实完全不必纠结,如果你们真的相爱,也没有什么,都什么年代了。真正你们在一起快乐
才是最重要的。当然如果只是为了发生关系而在一起,那是需要注意。
你们可以一起先订婚。读研的话,应该也年纪不小了。属于成人了,可以坐在一起严肃探讨你们
未来的生活、计划。
侵权责任。
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般是不犯法的,只是道德问题。但要注意几个风险:如果对方配偶是军人,可能破坏军婚,这是犯法的。 如果对方是骗子,可能会陷入诬告强奸的陷阱,否则破财解决。 如果地点和时机比较恰到好处的话,遇到扫黄的,有口说不清。
法律分析
按实际情况,由于双方已满十四周岁,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开房发生关系的,并不违法。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给钱,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不触犯刑法,但影响社会治安,如果被举报或发现,可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跟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开房,得到对方同意就不算犯罪。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话,就不违法,这属于私人生活,法律不会干预。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属于情侣关系,在外开放住宾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假借情侣名义,住宾馆开发的话,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支付金钱的,可能会认定为卖淫嫖娼,这种情况下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六、 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现在的孩子是非常开放的,如果不信,你可以去大学周围的宾馆去看看,大多数都是大学生去“开房”,有的房间就一张床,环境也不好,但依然有很多学生去住,而且有更多女孩在这里把“第一次”奉献给了男友,令人担忧啊,因为这么脏的环境下,很容易得病的!
你女儿今年22岁了,大三了,和男朋友去开房发生了关系,这种情况在大学中是非常常见的,即便现在985高校或211大学的学生,一般也都是在大二时期就和对象开房享受快乐去了,更别提那些普通院校的学生了,而且在大学中除非自控能力特别强的学生不谈恋爱外,大多数学生都会谈恋爱开放的,所以你不必为你家女儿担忧,你孩子已经长大了,她有能力处理这件事了!
为什么大学里谈恋爱那么多呢?其实有4个原因!
1、大学压力没高中压力大
高中三年的学习可谓是学生阶段最苦的三年,压力非常大,家长希望孩子能考上重点大学,老师更是永远在催促着学生学习,而学生也意识到看上大学未来生活才更精彩,所以他们把压力化为动力一直勇往直前!
而到了大学,会有很多学生开始迷茫,没有方向,没有目标,甚至压力也没有了,这很容易让学生自我安慰,所以一直想在高中恋爱的学生就在大学里爆发了,因此大学里谈恋爱的人会比较多!
2、好奇心
其实学生想谈恋爱的好奇心一直存在,在初中、高中时他们为了控制好奇心,一直用学习在压制着,并且老师和父母也一直管控着,所以他们的好奇心并没有爆发,到了大学就不一样了,远离了父母,老师有不管,因此学生对恋爱的好奇心更重了,此时只有有人追求,一般女生都会同意交往的!
3、受环境影响
重点大学的学习氛围比较好点,学生没事时都去上自习考研,想将来进一步提升学历,而普通大学的学习氛围会比较差点没,谈恋爱的学生也会多一点,甚至一个宿舍6个女生都会谈恋爱,所以受同学们的影响,学生也会谈恋爱,而大学里只要谈恋爱,不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
4、自我控制能力太差
每个大学生都应该听说过一句话“大学里的恋爱是最纯洁的”,确实如此,如果大学里你不遇见“渣男”,那大学里谈恋爱确实是比较纯洁的,两个人一块吃饭,一块旅游,一块学习,当然偶尔也会一块开房!但如果你遇见了“渣男”,那就另说了,有些男生就喜欢追女生,就喜欢“玩”女孩,追到手后玩几个月就分手,所以谈恋爱时女生要懂得自爱!
不过说句实话,大学生的女孩真的非常容易追,只要这个男生有钱,经常给女孩子买吃的,一般是很容易追到手的,而有些女生自控能力比较差,并且一个人在外地喜欢依赖人,此时谈恋爱,她感觉对自己有很大帮助,所以自控能力差的女孩更容易恋爱!
以上4个原因是大学生恋爱的主要原因吧,如果恋爱了,不发生关系,那肯定是不可能的,那孩子和男生发生关系了,作为父母该怎么办呢?管是管不住的,毕竟父母和孩子又不在一起,所以当发现孩子和男友发生关系了,请告诉她三句话!
第一句话:爱惜身体
为什么第一句话要告诉孩子“爱惜身体”呢?因为现在的大学生确实有点不自爱了,有些人不止有一个男友朋友或女朋友,就会经常发生关系,导致身体出现疾病,或者去的酒店并不卫生,也引起一些皮肤病,真的,所以请告诉孩子一定要爱惜身体!
第二句话:做好安全措施
恋爱一旦着迷,他们会做出令你想不到的事情,怀孕、流产便很正常,所以请告诉孩子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不要轻易犯险!
不知道大家留意到没有,现在很多大学女孩因为没有做好安全措施,多次怀孕流产而导致不孕,这就未来的生活是非常麻烦的,因此学生们还是要谨慎点好!
第三句话:不要贪图享乐
请一定告诉孩子,大学是奋斗的地方,不是贪图享乐的地方;谈恋爱可以,和男朋友发生关系也可以,但不要做出太过出格的事,比如怀孕流产,比如拍裸照等!
个人认为大学生还是要以学业为主,并且大学的费用都是父母给的,学生贪图享乐真的不应该,而且请女孩们谈恋爱前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千万别被渣男骗了,并且在和男友交往中更要懂得自爱!(图片来源网络若若侵权,请联系,谢谢)
一般情况下不认为违法,也不认为是犯罪。
如果没有造成女方受损的,也不会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导致女方受损的,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刑法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为列举,关键在于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违反妇女意志”,按照题目表述,如果发生性行为不违反妇女意志的,一般不作为强奸论处——需要注意,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不受此限制,只要发生关系一律构成犯罪。
另外,还需要注意,”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还有以下风险:
①如果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实际上是进行卖淫嫖娼行为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②如果因为性行为导致妇女身体遭受损害的,女方及其监护人得根据民法典侵权编的相关规定,因为存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事由,请求行为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③如果是介绍、招揽、容留卖淫嫖娼的,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而被重判。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艾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传播性病罪。
综上,建议行为人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进行日常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已有5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4 16:21:05] 回复
法律不会干预。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属于情侣关系,在外开放住宾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假借情侣名义,住宾馆开发的话,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支付金钱的,可能会认定为卖淫嫖娼,这种情况下就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六、 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4 20:46:58] 回复
提下,开房发生关系的,并不违法。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给钱,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不触犯刑法,但影响社会治安,如果被举报或发现,可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4 16:00:43] 回复
外,大多数学生都会谈恋爱开放的,所以你不必为你家女儿担忧,你孩子已经长大了,她有能力处理这件事了!为什么大学里谈恋爱那么多呢?其实有4个原因!1、大学压力没高中压力大高中三年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4 20:09:21] 回复
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和网友开房犯法吗?有没有个权威人士来回答一下一般是不犯法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4 21:14:28] 回复
生贪图享乐真的不应该,而且请女孩们谈恋爱前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千万别被渣男骗了,并且在和男友交往中更要懂得自爱!(图片来源网络若若侵权,请联系,谢谢)20岁成年人和满16岁女孩开房双方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