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 日期:2023-02-09 分类:黑客接单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这个可以算强奸罪了,因为13岁小孩属于未成年人,而且属于未满14周岁的幼女,这样的小孩不能完全当自己的家。所以,就算她本人自愿的也没有用,法律依然会认为这是一种强奸,也可能是诱奸,在量刑上也会从重处罚,至少也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希望可以帮到你。
不可以和33岁女的开房,和33岁女的开房你超越和33岁女的开房了正常人和33岁女的开房的底线和33岁女的开房,婚内出轨,没有好结果
不能乱来,后续的事情会很麻烦--甚至是一生大麻烦。
1、你肯定不和38的结婚。
2、你女朋友知道了不会放过你?
3、你肯定会在这问题上惹流言蜚语,单位、街坊、同事会用另类目光鄙视你。你到时候生不如死。
这个年纪的男人不再考虑那么多虚无凭感觉的东西,性生活的和谐是衡量般配程度的重要的指标,如果这方面和谐才有进一步交往的必要,否则对于双方都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剩下花前月下的时间肯定没有二十出头年轻人那么充裕,女方33也不是矜持的年龄了,什么没经过?做为女方,你还有多少时间和机会去筛选中意的男人?男方只不过是加快了节奏让双方更彻底的了解而已。
希望你能理解,性是双方的合作,共同付出共同享受,谈不上谁占谁便宜。
我跟你们没有代沟,属于一个年龄段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你觉得和她有感情那就去,如果只是为了求刺激寻欢作乐,那最好不去,免得引火烧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般是不犯法的,只是道德问题。但要注意几个风险:如果对方配偶是军人,可能破坏军婚,这是犯法的。 如果对方是骗子,可能会陷入诬告强奸的陷阱,否则破财解决。 如果地点和时机比较恰到好处的话,遇到扫黄的,有口说不清。
法律分析
按实际情况,由于双方已满十四周岁,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开房发生关系的,并不违法。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给钱,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不触犯刑法,但影响社会治安,如果被举报或发现,可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跟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开房,得到对方同意就不算犯罪。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话,就不违法,这属于私人生活,法律不会干预。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属于情侣关系,在外开放住宾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假借情侣名义,住宾馆开发的话,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支付金钱的,可能会认定为卖淫嫖娼,这种情况下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六、 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有4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访客 评论于 [2023-02-09 03:18: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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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评论于 [2023-02-09 10:57:33] 回复
你。你到时候生不如死。男人34岁,女人33岁,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在第三次见面时,男人提出去开房,请问这个男人可以继续交往吗?这个年纪的男人不再考虑那么多虚无凭感觉的东西,性生活的和谐是衡量般配程度的重要的指标,如果这方面和谐才有进一步交往的必要,否则对于双方都是浪费时间和精力,
访客 评论于 [2023-02-09 02:16:47] 回复
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访客 评论于 [2023-02-09 03:12:22] 回复
如死。男人34岁,女人33岁,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在第三次见面时,男人提出去开房,请问这个男人可以继续交往吗?这个年纪的男人不再考虑那么多虚无凭感觉的东西,性生活的和谐是衡量般配程度的重要的